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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医疗监管的“电子眼”来了

发表日期:2020-11-13
监管升级!医疗监管的“电子眼”来了。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旨在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对医疗领域提出要求。
 
  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加强联合排查
 
  《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
 
  修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督促地方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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