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级统筹
发表日期:2011-04-09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级统筹。
该省提出,到今年年底,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达到75%以上,居民医保要达到70%以上,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拉开10%以上的差距,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此外,该省今年还将重点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在校大中小学生参保。全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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