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构一一过堂
发表日期:2011-04-09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7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监察厅、卫生厅等联合召开的全省医药卫生服务大检查会议上获悉,从本月开始直到11月底,将对江苏省所有的医疗机构开展一轮彻底的检查,就算你是个小诊所,只要有注册,也不会例外。
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於亚芳表示,这次的检查由省物价局、监察厅、纠风办、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等七部门统一部署。按照国家要求,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以及所有和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都要将其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一一过堂。於亚芳表示,“所有的医疗机构当然包括社会零售药店、哪怕是私人诊所,只要在卫生管理部门有登记户头的,都要一个不漏全部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从今年4月持续到11月,三甲医院被列为检查重点工程,全省48家三甲医疗机构将由省物价局直接检查,另外还有5家三甲医院被发改委抽中直接检查,这五家医院是鼓楼医院、省肿瘤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武警江苏总队医院。
此次检查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这次检查内容涉及10大方面,如: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或者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有无变换方式,抬高名义进价、降低实际进价,变相提高加价率;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其他项目例如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和相关收费是否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有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的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等等。
此外,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的;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有无擅自立项收费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是否按照规定免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等情况将被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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