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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起实施

发表日期:2020-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6月1日正式实施。
 
  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第六十六条 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
 
  第五十八条 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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