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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五类情形药企将被列入年度检查计划!

发表日期:2018-01-08
医药网1月8日讯 1月5日,《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时间截止1月29日。意见稿对检查开展、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结果处理等作了要求。
 
  七大主要检查类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以下检查: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展许可检查;
 
   (二)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监管实际,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常规检查;
 
   (三)根据药品批准上市前审评发现的问题、投诉举报、药品抽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企业存在严重不守信记录等风险,开展有因检查;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开展的其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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