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医药人违反这些规定将被判刑!
发表日期:2017-08-15
“两高”发话:自9月1日起,临床数据造假要被判刑!
昨日(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直指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
▍两高发布:六种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根据“两高”发布的这一最新《解释》:“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以下六种行为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包括:
(一)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
(二)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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