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立法最后冲刺 代表呼吁“勿让中医毁于中药”
发表日期:2016-12-21
12月21日讯 12月19日,中医药法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三审稿中增加了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药材种植拟禁剧毒高毒农药、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规定,以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就各项条款进行了讨论,一些委员也提出了对个别条款更细致的修改意见。《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准入问题依然是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
草案三审稿中,规定了中医诊所设置、传统中药制剂等方面准入采用备案制,这在顺应中医药学术特点、为中医药发展创造宽松条件的同时,也让如何兼顾合规安全发展成为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定要加强中药种植管理,制定中药评价标准,绝不能让中医毁在中药上。”列席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贾春梅说,“任凭配方有多么精细多么好,没有优质的中药,可能效果就会降低。而这样持续下去,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不信任中药,进而也就不相信中医。”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韦飞燕在讨论时所言,中医药未来发展既要保持传统的理论和方法,但也不能停留在过去“神农尝百草”的方式上,因为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更需要科学的方法,提供安全的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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