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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大规模严查医药垄断、高价!

发表日期:2016-05-30
5月30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101号),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期5个月的药价大严查开启!
 
  根据通知内容,专项检查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10月31日结束,检查的范围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以下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一)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二)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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