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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打卡线索,监管处罚到人,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

发表日期:2023-02-20
  “贪图一点小利,却让自己背了处分,我真不该心存侥幸。”
 
  日前,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发文,近日,浙江省常山县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党纪处分。
 
  公告显示,去年以来,常山县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教育、建筑工程、医疗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挂证行为进行监督。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31名执业药师的注册执业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不一致,其中有2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实上,今年江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均陆续发布了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且强调时刻关注执业药师打卡率,将其作为发现“挂证”行为的重要线索;此外,对执业药师打卡率偏低的药店,可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
 
  在医药零售终端,药店的执业药师应当守住用药安全最后一道防线,防止不合规的药品销售,以及不合理用药规避,这是职业药师的职责,也是监管要求药店配比执业药师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表示,“挂证”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各地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存在“挂证”行为及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如今都会处罚到人,零售药店万不可有侥幸心理。
 
  01严查执业药师“不在岗”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经过排查整治及调查核实,证实共有7名药师违规挂证取酬。目前7名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被注销,县市场监管局对使用挂证药师的售药企业作出6.5万元的行政处罚。2名事业单位人员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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