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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国家药监局:将研究相关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22-08-09
  日前,关于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表态将研究相关管理制度。
 
  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186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国家药监局针对制订社会药店药师药学服务实施办法、开展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技能培训以及制订血糖检测管理办法等建议作出回复。
 
  其中,关于联合制订药店血糖检测管理办法的建议,国家药监局表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明确指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适用于非诊断性血糖监测,操作使用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应是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且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国家药监局指出,关于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以及如何加强规范管理,应当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明确药店开展检测的目的、原则、应当满足的条件以及监管要求等,避免由于人员操作不规范、质量控制无法保证,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等不良行为。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对社会药店快速血糖监测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有利于慢病患者居家药学服务的管理办法。
 
  药店为顾客测血糖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