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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卖药“火”了?又有一地试点药店与便利店融合

发表日期:2022-06-13
  从今年3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始,目前广东推行的“连锁便利店+药店”跨界模式已在多地火速推开。
 
  据人民网报道,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标志着广东省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深合区正式落地实施,药学服务领域向营造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迈出坚实一步。
 
  与澳门药房运作模式相似
 
  深合区“连锁便利店+药店”模式,与澳门药房运作模式相似,药店在澳门随处可见,分为药房、药行、中药房,除销售药品外,还可销售营养产品、个人卫生产品、化妆品等,是澳门居民购买药品及日常用品的主要选择,部分澳门药房采用轮值形式,24小时营业以保障供应。
 
  深合区的模式充分借鉴澳门先进经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琴澳两地居民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弥补大部分传统药店经营时间局限于白天的缺陷,对深合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居民生活产生积极影响。据悉,获颁许可证的企业即为“连锁便利店+药店”的跨界融合零售新模式的试点门店。
 
  据了解,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经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民众可根据药品说明书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包括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等,以及日常应急类、营养滋补类药品。结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深合区已要求相关试点单位不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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