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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件!调整公立医院采购、回款、薪酬制度

发表日期:2022-05-19
  “灰色交易”惩治措施发布
 
  日前,三明市发布新版《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方案》,根据2021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年终考核情况及2022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对原有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方案作出调整。
 
  去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作为医改急先锋,福建省三明市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
 
  新版《考核方案》将原服务评价、办院方向、平安医院建设、管理有效、持续发展、党的建设、落实其他任务、遵纪守法等8类35项考核指标,调整为医院管理、医保管理、重点改革、高质量发展、健康绩效、指令性任务、党的建设等7类30项考核指标。
 
  在7项新增指标中,“无红包”医院建设被列入“重点改革”板块。
 
  《考核评分表(综合)》显示,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经查实(医院自查除外),每起扣0.5分,最多倒扣2分。同时,每起扣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当年年薪各5000元,超过6起以上,取消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当年年薪,只发放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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