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发表日期:2022-03-16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医药机构: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医保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福建省药监局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采购管理
 
  (一)挂网申报
 
  1.在我省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采购、网上交易。
 
分享到:

上一篇: 国产医疗器械被“卡住脖子”?“卡”在基础科研
下一篇: 2021年医保基金结存再创新高 短期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