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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

发表日期:2021-09-01
8月31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且国家医保局就《试点方案》相关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请介绍一下出台《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答:医疗服务价格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关系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各地配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稳妥有序地调整了多轮医疗服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随着医改持续深入和形势变化发展,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不能只顺向延续现有做法,围绕项目数量和价格水平加加减减。
 
  首先是要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近十年来我国公立医院迅速发展,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以及流向公立医院的医保资金、财政补助保持了年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医疗资源的极大丰富,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作出积极贡献。今后,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式将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对增加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优化医疗收入结构、提高效率和节约费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要积极应对医疗保障水平可持续性面临的新挑战。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老年人口上升比例较快,总和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数量走低,加之疾病谱变化、消费层次上升等因素影响,医保筹资和支出面临多重挑战,需要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功能,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
 
  再次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比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偏重微观定调价,宏观调节不足,杠杆作用有待强化;医院和医生等专业群体参与定调价的程度不高,价格反映技术劳务价值还不充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拆分过细、区域间差异大,与临床实践和患者感受存在偏差;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与医务人员薪酬、财政投入补偿等机制缺乏有效衔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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