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集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来了

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集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来了

发表日期:2021-09-01
2021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各省在2021年12月底前,根据清单完成办事指南的制定和发布,清单包含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信息查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咨询、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情况自主查询三方面。
 
  同时,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好差评”结果将作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的重要内容。
 
  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医保价采中心发〔2021〕2
 
  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机制》要求,我中心研究制定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上一篇: 涉62名患者 医生违背医德和职业操守 “套标”骨科医用耗材
下一篇: 八部门发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