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启动
发表日期:2021-07-28
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7月1日起,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开通,新一轮目录调整正式启动。此次调整将于2021年10月—11月公布结果,2022年1月落地实施。
媒体报道分析
一是关注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变化及亮点。中国经济网发布的《2021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启动 4类药品纳入申报范围》称,此次调整明确了目录外药品的4个申报条件,包括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同时,《方案》明确了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申报条件,以及拟调出目录药品的重点范围。
新浪号“人民微看点”发布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启动,四类药物可申报调入》称,今年是实施申报制的第二年,与往年相比,评审范围更加科学精准。在评审阶段,拟进一步增加与相关企业沟通交流环节,更充分地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答疑解惑,提高透明度。
二是分析《方案》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区别。微信公众号“健识局”发布的《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公布:增加药企座谈会,不再公示产品原价》称,《方案》新增在今年6月至7月,将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体现出国家医保局敞开大门、接受意见的积极态度。在国家医保局的解读中,该举措被视作“提高各方参与度”的工作之一。
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今年申报加入医保、通过形式审查的品种,需公示药品价格,但在最终版本《方案》中,“公示原价”要求被去掉,取而代之的是公示药品基本信息、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公平性方面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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