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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重拳,医药电商价格战有望遭遏制!

发表日期:2021-07-06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1年8月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既往的多个修订版本,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在于新增“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内容,直指电商平台常见的大数据杀熟、通过补贴大打价格战等问题。
 
  在业内看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拳整治电商平台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是在适应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方兴未艾的医药电商作为其中的细分领域同样难以独善其身,线上医药零售赛道旷日持久的“价格战”有望得到遏制,新规将进一步维护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惩罚举措将震慑电商平台
 
  资料显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在1999年由国务院批准实施,后在2006年、2008年、2010年历经三次修订,逐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而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在过往同样的主基调下,还新增了“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内容,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按照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电商平台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新举措带有较强的惩罚性质,将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威慑力。“对于部分平台企业而言,在几亿元、几十亿元的烧钱面前,并不在乎几百万甚至是上亿元的罚款,但停业整顿、彻底退出市场却是难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