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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要求修订卡比马唑片说明书

发表日期:2021-06-22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卡比马唑片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进行统一修订。
 
  公告提出,卡比马唑片【不良反应】项应包含8项内容,涉及血液和淋巴系统、肝胆系统、皮肤及其附件、胃肠系统、内分泌系统、肌肉骨骼系统、神经系统和其他。【禁忌】项应包含5项内容,如“对卡比马唑、甲巯咪唑、其他硫脲类衍生物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中到重度血细胞计数紊乱(中性粒细胞减少)者禁用”等。【注意事项】项应包含9项内容,如“孕妇、肝功能异常、粒细胞减少者应慎用”“治疗期间,育龄期女性需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等。
 
  同时,公告要求,卡比马唑片【老年用药】项应修订为“在老年患者中,虽然预期不会出现药物蓄积,但仍推荐在严密监测下小心地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药物过量】项应修订为“药物过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出现代谢降低的相应症状,通过反馈效应,可以激活腺垂体,随后可出现甲状腺肿的生长。一旦达到甲状腺功能正常的代谢状态即将剂量下调,则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要时,可添加左甲状腺素。意外摄入高剂量的卡比马唑导致的负性后果是未知的”。
 
  此外,公告还规定了卡比马唑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相互作用】项应包含的内容。
 
  公告指出,卡比马唑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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