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无处方卖药药店被罚10万 处方药销售监管重地

无处方卖药药店被罚10万 处方药销售监管重地

发表日期:2021-04-27
违法销售处方药,药店被罚10万
 
  近日,滨州市场监管微信公号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该市一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曝光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显示,2020年12月2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环节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邹平市方正医药公司滨州六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药店曾于2020年7月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行政处罚1000元。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一年内两次出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

分享到:

上一篇: 纪委进驻多家医院 医药代表注意了
下一篇: 中药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保护亟待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