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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国采推进,药企销售选代理还是自营?

发表日期:2021-04-13
随着“两票制”和国采逐步推进,许多药企的营销模式发生改变。有的企业把原来的代理商全部或部分取消,改为自建团队,实行自营模式;也有的企业因为某个品种被集采,原来的团队全部解散;还有的企业由公司办事处分渠道招商等等。这些选择是否正确呢?
 
  代理制正当其时
 
  A企业是一家中小型药企,老板做房地产出身,不太懂药品销售。该公司有好几个独家中成药医保品种,2018年两个产品进了基药目录。老板认为,代理制执行力差,不适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必须改革。老品种的代理商部分保留,两个基药品种全部自营。
 
  2018年起,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办事处,第一批组建15个省级办事处,人数达到400多人,2019年第二批再组建10个省级办事处,人数达200人,全国营销人员600人。2020年底,公司投入的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7000多万元,开发费用8000多万元。而两年的市场回款不到2亿元,亏损严重。2021年,企业不得不改革,第一步裁员,第二步将省级经理改为代理商,回到代理模式。
 
  A企业老板错误地认为,代理模式执行力差,不利于企业发展,而自营团队执行力好就利于发展。把执行力作为衡量销售模式优劣的重要标准,显然是错误的。
 
   “两票制”下,解决代理商的执行力问题比较容易,因为钱在厂家手里,代理商必须听厂家的。怎么提升营销执行力?可以从制订年度指标、加强业务指导、有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融入企业文化等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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