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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局接连发文,药店审批新标准要来了

发表日期:2021-03-18
市场总局接连发文,药店审批新标准要来了。
 
  药店审批新标准,要来了
 
  3月16日,国家市场总局发布了公开征求《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总局制定了《目录》。
 
  根据笔者梳理,涉及药品零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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