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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集采耗材准入细则,5款高值耗材纳入山东省集采

发表日期:2020-12-18
12月16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三类集采医用耗材准入机制。
 
  其中属于全新二级目录或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的,挂网价格要求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有10省挂网交易记录),低于10省的需不高于与浙江省至少五家三级医院谈判的最低价。
 
  与已在线交易同二级目录产品相比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以不高于同二级目录产品上年度加权平均价的70%和二级目录产品最低价两者间的低值,且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挂网,同时对目录中仅有进口/国产产品情形的做了更细化的要求。
 
  同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拟对冠脉介入类快速交换扩张球囊、初次置换人工髋关节、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心脏起搏器(双腔)五款耗材进行带量采购。
 
  浙江:
 
  实施范围包括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内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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