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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福建省这42个病种开始按病种收付费

发表日期:2020-11-17
11月16日,福建省医保局联合卫健委挂网一则通知——《关于省属公立医院第五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将按病种收付费推向深水区:喘病、骨折病、咳嗽病、肾衰病、心衰病、腰痛病、中风病、肛肠病等42种将在福建省执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根据官方数据显示,这些疾病收费标准约在5000~10000多元区间,他们将在榕省属公立医院以及第九〇〇医院,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及自费患者住院均应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
 
  中医病种鼓励提高中医药治疗占比
 
  据了解,福建省为鼓励和支持中医事业的发展,突显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在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收费政策,这次遴选的42个诊治方案成熟、质量可控、费用稳定的中医常见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作为省属公立医院第五批收付费病种。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次病种医保支付政策按原福建省医保办和省卫计委《关于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省本级医保支付政策不变,各统筹区按规定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为此,《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按病种收付费管理,开展中医病种服务质控,落实细化临床路径,加强病种收付费稽核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省属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将中医病种临床路径纳入信息化管理,完善中医病种病案首页信息采集,提高中医病种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求省属公立医院中医病种应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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