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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智能监控、第三方参与监管新进展披露!

发表日期:2020-09-24
9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挂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第三次会议第4218号(社会管理类359号)提案答复的函》,就基金监管的若干问题进行答复,并披露了目前引进第三方监管和智能监控的新进展。
 
  地方智能监控探索初见成效
 
  事实上,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智能监控就作为医保对医疗服务监督的抓手备受重视。尤其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仅明确了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的方向,也要求各地根据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变化完善监控规则、细化监控指标和智能监控知识库,提升智能监控效能。
 
  同时,国家医保局也选择部分积极性高、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医疗费用智能审核,丰富监测维度,进一步提高智能监控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去年,就遴选了32个基础条件好、信息化水平高的地方,探索利用信息平台、信息技术启动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
 
  此次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函中公布了这些示范点地区的进展:其中天津、滁州等地完善了医疗专业知识库、医保电子病历库等数据库;重庆、广州等地精准制定智能监管规则和指标;金华、成都等地建立了按病种智能审核模型;衢州、南通等地实现了远程视频监控;上海、湘潭等地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厦门、吉安等地引入区块链技术,综合应用科技信息技术实现大数据智能化监管。
 
  据了解,目前各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的探索也多采用复合式的监控。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达1275万、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约145亿元(2019年数据)的广州市为例,就采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的技术手段,基于目前已经实现的大数据病种分组,实现对全市病种分组相对应的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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