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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反垄断:首次“剑指”进口药

发表日期:2020-08-1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原料药、进口药等垄断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新表述释放出强烈信号,首次将处罚垄断违法行为的矛头对准了进口药。处于生物医药技术和产业“金字塔尖”的抗体制剂以及免疫抗肿瘤药、罕见病用药等领域,存在供货商偏少、零售价偏高等问题,具备价格垄断的市场土壤。不过,目前并无可靠证据显示哪些进口药领域存在价格垄断行为。
 
  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仍是重点
 
  《任务》提出,加大对原料药垄断行为执法力度,要求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推进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和部门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国内采购价格动态监测和国外价格追踪。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短缺药品的保供一直是相关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建立短缺药品目录,定点生产、统一采购,清单管理制度,停产报告制度等都是保障短缺药品不断供的举措。此次进一步强调加大对于药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加大对于原料药、进口药等垄断行为的执法力度,是从价格端和原料药端入手,解决药品的短缺问题。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此前公布的对人大代表《关于加快落实廉价救命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建议》的答复显示,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开展药品和原料药领域价格监督与反垄断执法,查处多起原料药垄断案,实施经济制裁4000余万元,涉案原料药包括扑尔敏、冰醋酸、异烟脐、艾司唑仑等多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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