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宣布:药店销售中选药 最高只能加价15%
发表日期:2020-05-18
多地医保局开始限价,药店销售中选药,在中选价格基础上加价不能超过15%。
1.这些药,药店最高只能加价15%
《通知》指出,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围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对部分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原则上按如下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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