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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宣布:药店销售中选药 最高只能加价15%

发表日期:2020-05-18
多地医保局开始限价,药店销售中选药,在中选价格基础上加价不能超过15%。
 
  1.这些药,药店最高只能加价15%
 
  5月13日,新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统一该区各地统筹基金支付的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同一药品的支付标准。
 
  《通知》指出,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围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对部分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原则上按如下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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