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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出台公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三部门回应

发表日期:2020-04-03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针对“为什么要出台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加强质量监管的公告”等记者提问,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集中进行了回应。
 
  以下为答问全文:
 
  一、在当前形势下,三部门为什么要出台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加强质量监管的公告?有什么考虑?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许多国家面临疫情严峻挑战,我们对此感同身受。防疫无国界,抗击疫情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
 
  在习近平主席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经过全国人民艰苦努力,中国境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们在继续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努力为国际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这既是回馈国际社会前期对中国抗疫的支持,也是积极支持全球抗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对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尤为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如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更好发挥医疗物资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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