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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文:做好地方病管理工作 可获公卫补助

发表日期:2019-12-12
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满意度绩效评价后予以相应的补助。
 
  做好地方病管理,可获公卫补助
 
  今年9月,国家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基本公卫新增19项内容,其中一项就是地方病防治工作。
 
  刚刚,关于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来了,明确其管理补助资金和任务。《通知》提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满意度绩效评价后予以相应的补助。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
 
  同时,在审核治疗方案和治疗费用时发现方案、费用不合理的,且能证明其不合理的费用由协议定点医院所致,则该不合理费用由协议定点医院承担,已报账的,应当予以扣回,不得转嫁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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