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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 基层医疗机构要开展中医药服务

发表日期:2019-12-11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12月起基层医疗机构要开展这项服务。未来,在基层懂“它”的技术人员要“吃香”了!
 
  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中涉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要点很多,值得大家关注。
 
  一、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条例》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科并配备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另外,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和康复中心,进而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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