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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一批药不纳入费用总额控制(附名单)

发表日期:2019-01-14
国家卫健委明确,一批药品不纳入费用总额控制范围。
 
   “医保费用方面,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物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在国家卫健委2019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明确提到。
 
  宋树立在回应发布会现场媒体提问时说道,国家卫健委为了推动抗癌药可及做了以下工作:
 
  新版基药目录新增12种抗癌药
 
  一是把临床急需的癌症防治用药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以优先配备使用癌症防治药品需求为导向,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12种抗肿瘤新药和丙肝的治疗药物。
 
  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经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种抗癌药新增入基药目录,使抗肿瘤药物的种类达到38种,其中不乏小分子靶向药等创新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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