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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实施细则 大连版率先出炉!

发表日期:2019-01-10
近日,E药经理人从业界获悉,4+7试点城市之一的大连市,日前已经率先公布了《大连市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中的中选药品在招标采购、医院准入、医保支付、销售回款、临床使用等多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的阐述以及工作安排。
 
  2018年年尾,“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可以说在整个医药行业中掀起了翻天巨浪。尤其是在具体的招标采购细则都还尚未出台的背景下,仅仅是是中标品种以及中标价格的公布,就已经在行业中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各地不同的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动,直接导致大量企业在全国多地纷纷下调产品价格,甚至大量品种在市场中被踢出局。
 
  而如今,大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尽管公布的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明确了4+7试点城市在接下来的具体操作方法,因此也颇具参考意义。而这些细则的公布,无疑也将使得“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所产生的连锁反应继续传递至2019年,并继续放大影响。
 
  从整体来看,大连此次公布的文件,主要涉及几个关键环节:采购、使用、支付。因此我们也将从这三方面来看一下,未来4+7带量采购,究竟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