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控用量大药品 又30个药被重点监控!
发表日期:2018-03-28
近日,业内流传出一份河南省《关于执行用量大目录药品联动价格的通知》,要求4月2日起执行用量大药品联动价格。
▍严控用量大药品
在3月9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做好用量大目录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随后3月14日又发布《关于确认用量大目录药品联动价格的通知》,到网传文件的3月26日正式执行用量大药品联动价格,算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河南本次对于用量大药品的价格管理,实在是雷厉风行。
按规定,河南对于用量大药品的限价依据是:湖南、广西、天津、山东、甘肃、辽宁、青海、江苏、山西、黑龙江和江西等11个省份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取上述省份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
根据通知要求,采购用量大药品目录中有限价的药品时,采购价不得高于限价,采购用量大药品目录中无限价的药品和列入限量挂网采购目录的药品时,可参考同类药品限价与企业议价。
严格控制限量挂网采购目录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该目录药品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医疗机构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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