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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场地注册变更 药企资源整合浪潮来袭

发表日期:2018-03-23
3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时距离上一次CFDA就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注册审批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超过了五个月。作为在技术转让、委托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异地搬迁、改建扩建等各种情形之中都有可能发生的环节,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的手续繁琐与否、审批渠道通畅与否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一个现实的情况则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一直未对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的注册管理提出统一要求,相关要求散见于药品技术转让有关的文件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之中,这也就造成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批程序等都不尽相同。
 
  而即将通过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则将使得这种情况大为改观。相较于此前的版本,新版《征求意见稿》在保留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在更大程度上简化了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的注册审评,也更为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未来将要扮演的角色。当然,一些要求也更为细化,例如对于制剂与原料药的不同规定。
 
  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已被明确纳入《药品管理法》修订的大背景下,此次CFDA所公布的药品生产场地注册变更流程简化,以及此前所明确的药品技术转让要求松绑,都明显透露出来一个信号:中国医药产业即将迎来一个巨大的资源整合与置换的时代,格局重构之下,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一大批中小型制药企业或许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1、两版征求意见:异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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