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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二次议价,要被整治了

发表日期:2018-03-19
借“二次议价”牟利,这是很多医院的常规操作手段。招标机构也经常眼一只眼、闭一只眼。企业却对之深恶痛绝,却毫无办法。
 
  但是,3月14日,广东佛山出台的药品耗材招标集采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医疗机构不得“通过‘二次议价’或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挂钩;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违规采购黑名单,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二次议价”泛滥成灾的当下,简直是一股清流,让药企感到痛快。为什么呢?
 
  ▍一年被“二次议价”340
 
  曾有医药行业协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通过行业协会递交的建议材料中提到,一家医药企业统计,其2016年全年参加的“二次议价”340次:其中单家医院48次,市级/医联体,290次;GPO2次。
 
  2017年1~11月份,其参加的“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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