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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疗反腐,这些人将被严查!

发表日期:2018-03-15
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后,国家就有了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法律。
 
  ▍国家监察委,来了!
 
  根据宪法修正案有关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平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该决定于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根据决定的内容,监察委的监察对象和职责如下:
 
  监察委的监察对象包括:
 
  1、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
 
  2、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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