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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100种短缺药将集中生产

发表日期:2018-02-02
医药网2月2日讯 2月1日,工信部联合卫计委、发改委、食药监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小品种药、市场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将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根据通知,小品种药(短缺药)是指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不稳定、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
 
  同时,《通知》表示,在实际工作中,结合药品供应保障需求和集中生产基地的全国布局,将选择认定5家左右企业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通过协调解决小品种药文号转移、委托生产、集中采购、供需对接等问题,支持企业集中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推动落实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的集中生产和稳定供应。
 
  对于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的企业标准,《通知》要求应是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拥有20种以上小品种药生产文号和原料药配套生产能力,符合在产药品(疫苗)剂型全、质量控制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等要求,能够履行稳定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责任义务。
 
  此外,《通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与企业签订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集中生产基地的建设周期、责任目标、保障品种以及所承担的药品稳定生产供应的责任义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督导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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