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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局!供应商货款要由医保部门结算了

发表日期:2017-12-11
 医药网12月11日讯 医药人心中都有一个难言的痛,那就是货款结算难。医疗机构各种押账、拖延支付等的且不说,赖账不给钱的也不少。
 
  为了解决医院货款支付老大难的问题,近年来,许多地方也在进行变革,或是发文予以规范。
 
  比如,货款结算时间上,卫计委由不限定结算时间,到限定90天、60天、甚至30天以内就得结清货款,30天这也是新的流行标杆。
 
  结算方式上,一些地方也在试行设立“结算专户”、引入“银行周转金”等的做法。
 
  比如,浙江省的“三流合一”药械采购新平台,通过设立统一的省药械采购结算账户、建立医保费用预付机制、银行提供免息贷款等途径,已经全国率先实现在药品、耗材交货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就完成货款结算。
 
  辽宁等省,也鼓励医院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集中开设银行账户,由银行提供周转金服务作为货款支付方式,加快医院付款时间。
 
  陕西省提出“三统一”以县为单位的货款结算管理办法。由县级卫计部门设立“三统一采购资金专户”,实行货款的统一、集中结算,并实施专账核算。该结算方式是有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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