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药大监控!医院、药商数据全上交
发表日期:2017-08-04
短缺药大监控来了!
▍35家药商成哨点
日前,江苏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15所医院和35家药商成为短缺药监测哨点。
按照江苏《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起,在江苏全省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短缺药品监测责任,提高监测工作精准度和监测工作效率。
(一)报送时间。国家级短缺药品监测哨点、药品流通企业监测哨点和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于每月25日至月底前对当月药品短缺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集中报送。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市、区)卫生计生委通过省平台报送短缺信息(相关操作手册在省平台下载),并明确报送时间节点。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情况严重或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信息可实时报送。
(二)报送内容。国家级短缺药品监测哨点重点报送通过省平台发送订单但未得到配送企业及时响应或实际配送率低于50%的药品。药品流通企业监测哨点重点报送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因上游药品生产企业不能正常供应进而影响医疗卫生机构配送的药品。设区市卫生计生委重点报送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平台发送订单但未得到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后经督促配送和区域调剂仍无法满足<
上一篇: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
下一篇: 进口新药、双报红利多大?临床自查品种上市申报现状
上一篇: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和中成药生产监管
下一篇: 进口新药、双报红利多大?临床自查品种上市申报现状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