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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重庆市官方发文,两票制有“六大禁止”

发表日期:2017-08-03
8月2日,重庆食药监局发布《重庆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监管办法》和《重庆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负面清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流通中的六种行为被列入 “两票制”负面清单。
 
  这六种行为包括:
 
  1.禁止违反“两票制”票数规定购销药品。
 
  2.禁止非法渠道购销药品。
 
  3.禁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时不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禁止出现药品购销中证、票、账、货、款不一致的情况。
 
  4.禁止弄虚作假,掩盖违反“两票制”的行为。
 
  5.禁止拒绝或逃避监管部门对“两票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禁止其他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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