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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大放开后,卫计委给出最新标准!

发表日期:2017-06-15
随着医师多点执业的放开,及在职医师可以开办医疗机构的大利好政策下,医生离开体制自己创办医院、诊所的人跃跃欲试,而且下月《中医药法》的实施也将大大加速了中医诊所的崛起。
 
  那么创办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是每个创业者都想了解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版本。
 
  《标准》中涉及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创办的基本标准,下面公社君将村卫生室、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诊所、口腔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创办的基本标准摘录出来,供大家参考。
 
  已经开办诊所的看看自己是否达到新《标准》的要求,想开办诊所的看看自己还要准备些什么?
 
  第六部分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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