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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文落实:6月前将有一批重磅配套政策落地!

发表日期:2017-05-16
2017年5月14日,以“创新驱动·重构生态”为主题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七届七次会长(扩大)会议暨第三十一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召开。作为每年全国药品交易会期间固定举办的医药产业高规格活动,“高峰论坛”聚集医药行业主管部委领导、医药企业家、管理者,坦诚观点,碰撞智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在此次高峰论坛上,来自国务院医改办、国家人社部、工信部、CFDA、国家科技部等部委的相关领导就医药行业改革与顶层设计进行了演讲。其中最引人关注的13号文落地的各项改革措施,传出了最新的声音,将会在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三大范围内共计17个方面进行改革。要做哪些改革?变化如何完成?都是业内关心的热点。
 
  1、13号文:6月底前出台地方配套细则
 
  提纲挈领的纲要性文件已出台,再值得期待的就是具体的政策落实。在演讲的最后,国务院医改办督导处处长朱永峰在演讲中提及,六月底前,各地方将出台13号文实施细则;相应的,各部门也将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
 
  具体来讲,13号文的配套措施将覆盖药品采购、药品供应、药品研发、药品流通等多方面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短缺药品管理办法、临床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管理办法、产品转移有关办理办法、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试点指导意见、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药品购销信任管理制度、互联网+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完善仿制药有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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