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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遇!乡镇卫生院被允许配备CT等乙类设备

发表日期:2017-05-15
在强基层、加快分级诊疗等的推进之下,乙类大型设备迎来了难得的新市场机遇。
 
  4月27日,《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允许其配备CT等乙类设备。
 
  按照相关划分,乙类大型设备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
 
  在我国现行规定下,甲类大型设备须经国家卫计委批准,乙类大型设备须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才能配置。
 
  乙类大型设备实施配置管理,医疗机构想要配置乙类大型设备也是需要具备一定的配置条件的,包括科室设置、技术水平、师资资源等多方面。
 
  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目前乙类大型设备高度集中于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配置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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