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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10个省市“上市许可持有人”信息进度

发表日期:2017-02-22
  医药网2月22日讯 2016年6月,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上市许可人正式在我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除了河北省之外,基本所有试点省市的药监局都已经发布各自的实施方案。
 
  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来看,政策信息归整方面,目前国家CFDA已在专题专栏下开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专项,在省市药监局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专项栏目的省份只有上海,上海也是唯一一个公布已申请参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试点品种名单的试点省市。
 
 
  2017年1月,CFDA发布了截至2016年12月25日各试点省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品种申报情况的统计数据。
 
  按整体受理号数据统计,广东第一,江苏第二,紧接着是上海和山东。临床试验申请占了整体申请的59%。从临床试验申请来计算,广东、江苏和山东位列前三;若以上市申请统计,则上海、江苏和浙江并列第一;补充申请方面,上海排第一,山东排第二,福建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