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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标准预计月底出台 制药厂家将面更大降价压力

发表日期:2016-12-08
     12月8日讯 人社部日前联合卫计委共同就修订完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各省厅征求意见,预计医保支付标准正式稿将在今年12月底伴随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出台。医保支付标准不同于过往的按比例报销方式,其最大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如此一来,便使得医院有充足的动力压制药品价格。这一政策将对多数药品价格构成巨大影响。
 
   “医保支付标准将与医保目录一起出台。”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人社部等国家部委制定规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顾雪非博士表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也称“基准价”,有的国家称之为“参考价”。医保支付标准是根据药物在治疗效果上的等效性和临床上的替代性,将具有可替代的药品进行分组,按照某个基准价确定各组药品的医保补偿水平。
 
   “严格意义上说,医保支付标准不是一个定价系统,而是一种补偿机制,它是一种通过限制医保补偿水平实现对药品费用进行控制的政策,通过减少对高价药品的需求(从需方)和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从供方)两方面来降低参考定价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价格。”顾雪非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价”的二者有明显差异。于明德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医保支付价”的误区在于让医保支付直接决定了药品最终的价格,这是不符合情况的;实际上“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的形成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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