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上门医疗”属合法执业服务
发表日期:2016-09-22
明年,北京市将启动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先期将把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作为保障对象,保险费用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
9月20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与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进行座谈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本市将从明年启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服务。政策性长期护理险作为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保险制度,带有强制性。明年的试点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实现当期参保,当期受益,并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长期护理经办管理服务。
针对医生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是否合法一事,市卫计委表示,在这方面的政策已取得新突破,目前已解决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现行法律法规矛盾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
目前,丰台区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的先期试点,为辖区内高龄、计生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在丰台区试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基础上,本市将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试点。市卫计委透露,目前已确定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工作,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方案,积极引导居家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签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