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重磅医疗新规 去大医院看小病当心扑空
发表日期:2016-08-26
普通感冒也去大医院?今后,这种去大医院看小病的行为在深圳将受到限制。25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法规,深圳通过立法推进贯彻全国医改分级诊疗制度等改革,实现了改革在深圳法制化落地。
二三级医院可限制接诊非急诊患者
8月19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明了未来医疗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以及综合监管制度5大改革方向,其中分级诊疗制度是医改的重中之重。刚刚通过的《条例》,标志着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在深圳实现了法制化落地,有望推进解决大医院病人扎堆,基层医院机构问诊不足的现象。
《条例》提出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要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其中,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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