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调的好医疗价格么?
发表日期:2016-08-26
作为医改的关键举措,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即将落地。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2016年底前,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报备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并对外实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5年的改革设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原则,“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最终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具体到公立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价格应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此次国家发改委则在《通知》中表示,已经先行改革的地区,要加大改革力度,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尚未实施改革的地区应加快改革步伐。
据财新记者了解,一般患者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药费、检查费、耗材费,以及挂号费、手术费等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费用,住院患者还有床位费等费用项目。在公立医院先行的价格体系中,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定价,价格远低于其实际成本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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