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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特需禁超全部服务10%

发表日期:2016-07-07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此外,国家将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确定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的依据。
 
  >>背景
 
  近年来我国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促进了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入价格改革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
 
  这次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药价格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通过改革,将逐步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医疗卫生特点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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