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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等6部门:今年200个公立医院试点家庭医生

发表日期:2016-06-07
6月7日讯 昨天,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指出,今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释疑
 
  家庭医生包括哪些人?
 
  《意见》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
 
  此外,《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并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家庭医生将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专科医师和卫技人员也要与团队紧密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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