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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非公”是重要伤医根源

发表日期:2016-05-17
5月17日讯 日前,政府对“魏则西事件”、“陈仲伟遇袭身亡”及重庆石柱中医院医生被砍成重伤等重大医患事件依法进行严查,坚决打击不法犯罪分子违法伤医行为,保证医疗环境稳定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力度之大让医界有了些许抚慰,但为什么医改多年,医患冲突却不断发生?单靠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从根本上制止医患冲突及伤医事件发生么?
 
  社会对医患矛盾看法不一,医方说个别患者社会及医学修养差,把医疗必然性中异常变化的偶然性变化认为是医生失职,于是将伤痛以肢体伤害发泄在医生身上;而患者认为享受的是市场医疗有偿服务,受医生约束的弱势群体,大量的医疗费用而疾病得不到治愈,当然要查找医方差错或不足,最终无奈只好用肢体冲突来寻求精神和物质补偿。现实中尝试医患协调、三方调解和走法律程序,但种种难题障碍得不到解决,因此伤医事件频发。
 
  那么,单纯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的“敌我”化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伤医事件的发生吗?笔者认为,不一定。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其偶然与必然肯定有内在联系及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医患冲突的存在与不断升级发展,肯定有其本质因素存在使然。笔者认为,公立医院“非公”--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式运营,趋利手段和营利管理,是引发或加剧医患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正如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目前中国没有一家真正的公立医院”。
 
  按医改设计,回归公益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是新医改公立医院的职能定性定位,履行职责应为大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而不能为自己的发展而营利运营,但事实上的公立医院却与此恰恰相反,都是企业式趋利盈利运作,将自身的发展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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